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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示警資料-輻射災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定義 輻射災害指因輻射源或輻射作業過程中,或因天然、人為等因素,產生輻射意外事故,造成人員輻射曝露之安全危害或環境污染者。分為1.核子事故、2.境外核災、3.輻射彈事件、4.放射性物質意外事件、5.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等意外事件共五類。
發布時機
  • 輻射災害資訊:核子事故、境外核災及輻射彈事件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發布;放射性物質意外事件、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等意外事件由原能會發布。
  • 核安演習資訊:於核安演習期間由原能會發布。
建議作為 核子事故初步民眾防護行動指示:停留在室內,看最新訊息,聽政府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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