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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示警資料-疏散避難(內政部消防署)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定義 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適時發布「疏散避難」警報。
發布時機
  • 警報:當轄管發生威脅民眾生命安全重大災害或有發生之虞時,將發布疏散避難警報。
  • 演習:為配合災防演習實作演練時辦理疏散避難警報發送測試。
建議作為 請民眾依照警報內容進行疏散或至距離最近的避難收容地點進行避難。
災中應變(期間應變)
  • 如果狀況持續惡化,政府會透過電視、電台持續播放有關疏散避難通知,而廣播車也會協助巡迴廣播,通知附近民眾。
  • 當民眾獲知「疏散避難」警報訊息,應先規劃避開行經「疏散避難」警示區域,並配合現場警消人員管制措施。
  • 當「疏散避難」現場週邉封閉期間,請用路人儘速改道,避免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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