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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示警資料-水門資訊(新北市政府)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發布時機 為避免颱風期間洪水經由橫移門流入市區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失,經濟部水利署淡水河流域水情中心會依中央氣象局發布的颱風動態推估其行進路線或大臺北地區豪雨特報,在適當時機通令新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關閉橫移門。
定義 依經濟部訂定之「淡水河系橫移門(即本府所稱之橫移門)啟閉操作原則」,水情中心會在:
  • 颱風7級風暴風半徑可能接觸臺灣東北角或西北角陸地前8小時通知本府,而本府需在接獲通知後6個小時內關閉橫移門。
  • 中央氣象局未發布颱風警報或颱風預測路徑未涵蓋大臺北地區,但發布豪雨特報,其警戒區域涵蓋大臺北地區,並有下列任一水情狀況,經水情中心研判橫移門有關閉之必要者,水情中心即通告本府限時關閉橫移門:

  • 1.石門水庫或鳶山堰發布調節性放水每秒六百立方公尺以上。
    2.翡翠水庫或直潭壩發布調節性放水每秒六百立方公尺以上。
    3.五堵雨量站連續三小時累積降雨量達一百二十毫米以上。
    4.社后雨量站連續三小時累積降雨量達一百二十毫米以上。
本府接獲通知後,除依水情中心建議時機外並考量大漢溪水位(新海橋站)達高灘地(3級警戒水位加2小時)及新店溪水位(秀朗橋站)達高灘地(3級警戒水位加2小 時)會同臺北市政府決定關閉橫移門時機。
建議作為 請民眾不可將車輛駛入河川區停放,已停放於河川區內之車輛,請儘速駛離,以免遭受拖吊及裁罰。
更多資訊
  • 橫移門(俗稱水門)關閉資訊以新聞稿發布及同時請電視台等新聞媒體以跑馬燈方式通報。
  • 示警提供單位: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