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料集列表 ▸▸ 災害示警資料-開放路邊停車(臺北市政府)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發布時機 為因應颱洪期間本市疏散門關閉後,疏解堤外停車場車輛駛離堤外臨時停車需求,並維持道路交通順暢與安全,臺北市政府依「臺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於颱洪期間各河域疏散門實施進出管制或關閉時,依疏散門關閉區域及停止上班上課狀況,發布本市市區道路原禁停紅黃線路段開放停車訊息。 定義 颱洪期間各河域疏散門實施「只出不進」管制時,本市災害應變中心發布仍正常上班上課,則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訂定之「本市各河域疏散門關閉因應臨時停車需求開放紅黃線適當區域範圍計畫」實施相關開放緊急停車措施,並配合前開計畫區域範圍內之路邊收費停車格停止收費相關事宜。 颱洪期間各河域疏散門關閉,本災害應變中心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本市八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開放停車,路邊收費停車格停止收費。但橋樑、高架道路、快速道路不開放停車。 若已恢復上班上課,隔日各河域疏散門仍關閉,則依「本市各河域疏散門關閉因應臨時停車需求開放紅黃線適當區域範圍計畫」實施相關開放緊急停車措施,開放區域範圍內路邊收費停車格亦停止收費。 建議作為 民眾於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放,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惟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另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 災前措施 透過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業務資訊-常見問答」網頁中,提供民眾颱洪期間紅黃線管制相關資訊。 災中應變 本市於颱洪期間,自本府工務局水利處發布因應本市疏散門可能關閉,實施管制車輛只出不進起,開放本市疏散門周邊區域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停車,並暫停路邊停車收費。 本市於颱洪期間,自疏散門關閉且本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起,開放全市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停車,並暫停路邊停車收費。 災後處理 依本市上班上課及疏散門開啟狀況,發布全市或疏散門周邊以外區域恢復紅黃線禁止停車管制及恢復停車格位收費訊息。 更多資訊 紅黃線開放停車資訊除以新聞稿發布及透過新聞媒體以跑馬燈方式宣導外,亦同步上傳至臺北市政府防災及救災資訊專區網站供民眾查詢,並由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簡訊發送車主通知儘速駛離(需事先登錄)。 本市颱洪期間紅黃線開放停車相關規定,可於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便民服務-防災專區」網頁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