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料集列表 ▸▸ 災害示警資料-鐵路事故(臺灣鐵路管理局)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定義 列車因天然災害、人為或其他因素造成營運異常或停駛。 事前準備 搭乘前先至交通部臺灣鐵路局全球資訊網,掌握營運狀況及列車行駛資訊相關資訊。 期間應變 營運異常時,請耐心等待。 旅客於乘車中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旅客之事由而中止旅行者,旅客或其同行者得在乘車票有效期間內或經簽證後15日內就未搭乘部分申請退票,並免收退票手續費(詳情請參考http://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3728&n=6866)。 災後處理 列車誤點賠償規定為,到站時間較時刻表到達時間延遲45 分鐘以上者,持用各級對號列車指定車次之乘車票(含無座票)。但因不可抗力或旅客之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旅客得憑該晚點列車乘車票(正本),於一年內至到達站(或各站)辦理退還票價,必要時得以郵寄方式辦理。詳請參閱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規約。各式定期票、非對號列車、未指定車次對號列車乘車票及電子票證不適用此規定。 更多資訊 更多資訊請參考交通部臺灣鐵路局全球資訊網 示警提供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