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料集列表 ▸▸ 災害示警資料-海嘯(中央氣象局)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發布時機 當中央氣象局觀測到沿海發生波高50公分以上之海嘯時,應儘速發布海嘯報告,並迅速通報中央災害防救主管機關、相關單位以及新聞傳播機構,採取必要措施。其種類、發布時機及通報對象如下: 遠地地震所引起之海嘯:預測海嘯將於三小時內到達我國沿海時,應發布海嘯警報,並迅速通報中央災害防救主管機關、相關單位以及新聞傳播機構,籲請沿岸居民防範海嘯侵襲。 近海地震所引起之海嘯:當偵測到台灣沿岸及近海發生地震規模七以上,震源深度淺於三十五公里之淺層地震時,發布海嘯警報,並迅速通報中央災害防救主管機關、相關單位以及新聞傳播機構,籲請沿岸居民防範海嘯侵襲。 定義 1級: 海嘯預估波高低於1公尺,通常無災害。 2級: 海嘯預估波高介於1~3公尺,可能會造成小災害。 3級: 海嘯預估波高低於3~6公尺,可能損害濱海房屋或帶走船隻。 4級: 海嘯預估波高高於6公尺,可能使部分房屋損害、人類牲畜溺斃。 建議作為 由於海嘯在短時間內便能造成極大災害,所以建議如有發布海嘯警報應聽取疏散人員的指示進行疏散。 事前準備 海嘯發生前通常會伴隨大地震發生,所以地震之後應立即注意政府單位有無發布海嘯警報。若位處於危險海域附近應準備撤離動作。若在海邊發現海水快速後退、露出海灘,或是發現遠處海浪有白色浪花向海岸來等現象。這些都是海嘯即將發生的徵兆,應立即前往高處避難。 期間應變 當海嘯發生時,攜帶所需物品(如:水、食物等)往高處逃離,最好是堅固的建築物或屋頂,若時間允許可先打開所有門窗,以減少海嘯對建築物的衝擊。避難過程中若是短距離,則盡量不要使用車輛,以免捲入海嘯時在車內無法脫困。假如無法立即往高處移動,則應尋找任何固定物(如:大樹、鋼筋等)並緊緊抓牢。另外有救生衣應盡速穿上,並尋找漂浮物抓住或爬上大型漂浮物。若已經處在水中則應避免受到大型漂浮物的碰撞。 災後處理 當第一波海嘯發生後,不要立即返家或到漁港等水域。或許還會有接著第二波海嘯的發生,應先待在安全的地方等到警報解除為止在進行返家的動作。海嘯過後若要前往災區或返家清理時須注意安全。若建築物有明顯毀損則避免靠近。 更多資訊 更多資訊請參考中央氣象局所提供警特報種類色號定義本局應變作為建議及注意事項 示警提供單位:中央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