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料集列表 ▸▸ 災害示警資料-颱風(中央氣象局)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發布時機 當氣象局觀測到颱風已達到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標準時則會發布,中央氣象局立即主動利用自動化傳真、電子郵件等管道,將颱風警報單送交給各有關單位、政府首長及大眾傳播機構,提供最新颱風消息及警戒事項,供民眾自由撥聽。 定義 海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可能侵襲臺灣或金門、馬祖100公里以內海域時之前24小時,應即發布各該海域海上颱風警報,以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必要時得加發之。 海上陸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可能侵襲臺灣或金門、馬祖陸上之前18小時,應即發布各該地區陸上颱風警報,以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必要時得加發之。 颱風發生於臺灣及金門、馬祖近海,或颱風之暴風範圍、移動速度、方向發生特殊變化時,得即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必要時並得同時發布海上及陸上颱風警報。 解除颱風警報-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離開臺灣及金門、馬祖陸上時,應即解除陸上颱風警報;7級風暴風範圍離開臺灣及金門、馬祖近海時,應即解除海上颱風警報。颱風轉向或消滅時,得直接解除颱風警報。 建議作為 由於颱風可能會帶來淹水、土石流、道路中斷等災害,所以在颱風來臨期間,不管颱風是否會登陸台灣,從事戶外活動都要格外注意。由於颱風可預測,所以只要做好準備便能將傷害大大降低,可在家中備妥充足的糧食,並隨時注意颱風動態,可利用中央氣象局網站查詢。 災前措施 若居住於海、河邊等有發生淹水等災害之虞,應提早遷移到地勢較高地區。漁船應進港灣停泊並將船隻繫緊。車輛也必須避免停放在河堤等容易淹水的地方,屋外看板招牌需要拴緊或取下、工地的鷹架或圍籬需要加強防護措施,家中需準備些許的乾糧、蠟燭、手電筒等以備不時之需。並隨時收聽新聞有關於颱風的消息。 災中應變 盡量避免外出從事任何行為,也不可以去海邊、河邊觀浪、釣魚等。若在路上發現掉落的電線應立即通報電力公司。並隨時注意政府或新聞媒體公布的颱風消息,例如:停止上課、上班的情形。 災後處理 颱風過後若有人力財物等災害損失,應通知里鄰長或進就近派出所、或鄉鎮機工等行政單位進行通報作業,提共給政府做災害統計與檢討。另外短時間,盡量避免到山區或海邊旅遊等其他行為,以防土石坍方或大浪等造成的意外。颱風過後可能還會有一波西南氣流,所以仍需注意新聞及政府所發布的消息再考量是否外出。 更多資訊 更多資訊請參考中央氣象局所提供警特報種類色號定義本局應變作為建議及注意事項 示警提供單位:中央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