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災害示警資料-颱風(中央氣象局)

項目 說明
資料資源 開放資料位置
發布時機 當氣象局觀測到颱風已達到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標準時則會發布,中央氣象局立即主動利用自動化傳真、電子郵件等管道,將颱風警報單送交給各有關單位、政府首長及大眾傳播機構,提供最新颱風消息及警戒事項,供民眾自由撥聽。
定義
  • 海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可能侵襲臺灣或金門、馬祖100公里以內海域時之前24小時,應即發布各該海域海上颱風警報,以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必要時得加發之。
  • 海上陸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可能侵襲臺灣或金門、馬祖陸上之前18小時,應即發布各該地區陸上颱風警報,以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必要時得加發之。
  • 颱風發生於臺灣及金門、馬祖近海,或颱風之暴風範圍、移動速度、方向發生特殊變化時,得即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必要時並得同時發布海上及陸上颱風警報。
  • 解除颱風警報-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離開臺灣及金門、馬祖陸上時,應即解除陸上颱風警報;7級風暴風範圍離開臺灣及金門、馬祖近海時,應即解除海上颱風警報。颱風轉向或消滅時,得直接解除颱風警報。
建議作為 由於颱風可能會帶來淹水、土石流、道路中斷等災害,所以在颱風來臨期間,不管颱風是否會登陸台灣,從事戶外活動都要格外注意。由於颱風可預測,所以只要做好準備便能將傷害大大降低,可在家中備妥充足的糧食,並隨時注意颱風動態,可利用中央氣象局網站查詢。
災前措施 若居住於海、河邊等有發生淹水等災害之虞,應提早遷移到地勢較高地區。漁船應進港灣停泊並將船隻繫緊。車輛也必須避免停放在河堤等容易淹水的地方,屋外看板招牌需要拴緊或取下、工地的鷹架或圍籬需要加強防護措施,家中需準備些許的乾糧、蠟燭、手電筒等以備不時之需。並隨時收聽新聞有關於颱風的消息。
災中應變 盡量避免外出從事任何行為,也不可以去海邊、河邊觀浪、釣魚等。若在路上發現掉落的電線應立即通報電力公司。並隨時注意政府或新聞媒體公布的颱風消息,例如:停止上課、上班的情形。
災後處理 颱風過後若有人力財物等災害損失,應通知里鄰長或進就近派出所、或鄉鎮機工等行政單位進行通報作業,提共給政府做災害統計與檢討。另外短時間,盡量避免到山區或海邊旅遊等其他行為,以防土石坍方或大浪等造成的意外。颱風過後可能還會有一波西南氣流,所以仍需注意新聞及政府所發布的消息再考量是否外出。
更多資訊